希伯來書 第二章

應堅持聖道
2:1 為此,我們必須更應注重所聽的道理,免得為潮流所沖去。 伯後 3:17
2:2 如果藉着天使所傳示的話,發生了效力,凡違犯抗命的,都得了公平的報復; 12:25
宗 7:38, 53
迦 3:19
2:3 那麼,我們這些忽視這樣偉大救恩的人,怎能逃脫懲罰呢?這救恩原是主親自開始宣講的,是那些聽講的人給我們證實的, 宗 10:37
2:4 又是天主以神蹟、奇事和各種異能,以及照他的旨意所分配的聖神的奇恩,所一同證實的。 宗 1:8

萬物全屬於基督權下
2:5 的確,天主沒有把我們所討論的未來的世界,隸屬於天使之下,
2:6 但有一個人在聖經某處曾證明說:『人算什麼,你竟顧念他;人子算什麼,你竟看顧他? 詠 8:5-7
2:7 你使他稍微遜於天使,賜給他尊崇和光榮當冠冕,【令他統治你手的造化,】
2:8 將一切放在他的腳下。』「將一切放在他的腳下」一句,是說天主沒有留下一樣,不隸屬於他權下的;但是現今我們還沒有看見一切全隸屬於他權下。 格前 15:25
弗 1:20-23
斐 3:21
2:9 我們卻看見了那位「稍微遜於天使」的耶穌,因所受的死亡之苦,接受了尊崇和光榮的冠冕;這原是出於天主的恩寵,使他為每個人嘗到死味。 斐 2:6-11
2:10 其實,那為萬物的終向和萬物根源的天主,既領導眾子進入光榮,藉苦難來成全拯救眾子的首領,也是適當的, 羅 11:36
格前 8:6
12:2
依 53:4
5:9
2:11 因為,祝聖者與被祝聖者都是出於一源;為這個原故,耶穌稱他們為弟兄,並不以為恥, 若 17:19
2:12 說:『我要向我的弟兄,宣揚你的聖名;在集會中,我要讚揚你。』 詠 22:23
若 17:6
2:13 又說:『我要依靠天主。』又說:『看,我和天主所賞給我的孩子。』 依 8:17; 8:18
2:14 那麼,孩子既然都有同樣的血肉,他照樣也取了一樣的血肉,為能藉着死亡,毀滅那握有死亡的權勢者──魔鬼, 羅 6:9; 5:12f
2:15 並解救那些因死亡的恐佈,一生當奴隸的人。
2:16 其實都知道,他沒有援助天使,而援助了亞巴郎的後裔。 依 41:8-9
2:17 因此,他應當在各方面相似弟兄們,好能在關於天主的事上,成為一個仁慈和忠信的大司祭,以補贖人民的罪惡。 羅 8:3, 29
斐 2:7
3:1; 4:15; 5:7
2:18 他既然親自經過試探受了苦,也必能扶助受試探的人。 瑪 4:1
羅 3:25
若一 2:2; 4:10